臺南市立玉井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檢查辦法
壹、依據:
依據本校教師輔導管教學生辦法,修正本校服裝儀容規定,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
貳、目的:
為培養優良校風,強化班級經營,本於適性發展之教育目的,加強生活教育及美感教育,輔導學生校內外生活,養成學生自然、整潔、健康注重個人服裝儀容之良好習慣,特訂定本辦法。
參、服裝儀容檢查項目及規定:
- 服裝規定:
- 統一穿著學校制服及運動服:夏季短袖、短褲,冬季長袖、長褲、外套;制服與運動服不可混穿,但運動外套不受限制。
- 若有班服之班級得以於星期三穿著班服。
- 上課日,穿著制服、運動服、班服以班級為單位統一穿著。
- 嚴禁刻意外露內衣褲,不得有垮褲之穿著打扮。
- 冬季基於禦寒需要,可加穿衣物;圍巾、手套則視個人需要穿戴,以不影響或妨礙學習活動為原則。
- 為安全健康起,鞋子穿著以具運動機能之運動鞋為主,滾邊及廠牌標誌顏色不限。
- 書包不得私自變造塗鴉寫字;書包帶長度及腰,不可過長或過短;書包上亦不得加裝任何裝飾、配件或予以變型。上放學進出校門須背書包。
- 儀容規定:
- 頭髮:整齊乾淨且無遮蓋眼睛或披頭散髮為原則。
- 男生不得蓄鬍,過長須適當修整;女生不得化妝(如口紅、眼影、畫眉等)。
- 指甲不得留長,須修剪整齊,保持乾淨,不得藏污納垢,亦不得擦指甲油。
- 不得佩戴戒指、耳環、手鐲、手鍊、項鍊等飾品。
- 為維護同學身體健康,不應有刺青、穿耳洞、舌環、鼻環等侵入性裝飾。
肆、檢查方式:
- 定期檢查:每月由導師依據服裝儀容檢查規定提出表現良好的學生名單,並糾正勸導表現不佳者。
- 不定期檢查:全校老師在校內及上放學時段,隨時規勸表現不佳者。
- 檢查內容悉以服裝儀容檢查之規定項目為依據。
伍、注意事項:
- 各班導師平時要求及學務人員於服儀檢查時,均按規定之標準,以免造成標準不一之情事。
- 服儀檢查時,對於不合格學生,請導師予以了解原因,並協助學務處、輔導處追蹤輔導,如有疑議請隨時提出檢討,以利改進。
- 依據教育部規定,針對學生髮式的辦理原則為:多引導、多傾聽、多溝通、不處罰,回歸家長及學生自我管理,以營造多元開放的友善健康校園。
陸、獎勵辦法:
一、生活榮譽競賽當週積分滿三分之班級,可享當週週五,全班穿便服上學的權利。
二、符合儀容規定者,每班每個月可由導師提出四名表現優異者,予以嘉獎乙支。
柒、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