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玉井國民中學 111 學年度 9 月至 12 月臨僱特教學生(普通班腦麻生)助理員甄選公告
- 依據「臺南市 111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辦理。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 錄取名額:臨僱特教學生(普通班腦麻生)助理員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 報名資格:
- 有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學歷之資格者。
- 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相關業務。
- 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配合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 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 協助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 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 本次臨僱特教學生(普通班腦麻生)助理員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0 日止。
- 僱用期間按時計資,每小時服務鐘點 168 元,每日 4 小時(得視實際需求調整之,每日不超過 5 小時為原則)。工作期間受僱用人員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離退金依核定額度內勻支。
- 服務期間應參加相關特教知能研習。
- 公告方式:本校網站(111 年 8 月 31 日~111 年 9 月 5 日)。
- 報名時間及地點:
- 報名日期: 111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 8:30~12:00 止。
- 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地址:臺南市玉井區大成路 152 號),電話: 06-5742214#17 。
- 報名表(如後附)。
- 國民身分證(請繳驗正本,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請繳驗正本)。
- 二吋正面照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
- 切結書(如附件一、二)。
- 良民證。
- 報名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於報名日期內親自繳交相關報名文件(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 甄選方式:
- 甄選日期及方式: 111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4 點,本校就報名人員所繳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後,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錄取)。
- 甄選結果:成績公告於 111 年 9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5: 30 ,複查截止於 111 年 9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16: 30 ,下午 17 時公佈正式錄取名單於本校網站首頁。
- 錄取人員需於 111 年 9 月 6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前親自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 111 年 9 月 8 日止。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yjjh.tn.edu.tw/)首頁公告。
-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僱用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僱,尚未僱用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 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予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 錄取僱用之特教學生助理員於受僱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辦理」等相關規定辦理。
- 申訴專線電話: 06-5742214#17(輔導室)
- 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5742214#17 (輔導室)
- 考試相關事項: 06-5742214#17(輔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