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及同條第 2 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加熱菸)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目前尚無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違法輸入之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 5 千萬元罰鍰,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者處新臺幣 5 萬元至 500 萬元罰鍰。
校園安全地圖
玉井國中課程計畫網站
聯繫電話:(06)5742214#11 聯絡單位:玉井國中教務處
玉井國中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 玉井國中個人資料保護區
臺南市玉井國中反霸凌投訴專線:06-5742214#12 反霸凌投訴信箱:dehua119@tn.edu.tw 台南市教育處申訴及反霸凌專線:06-2959023 教育部申訴及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婦幼保護專線:113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