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玉井國中 107年度臨僱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臺南市 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辦理。
二、用人單位:臺南市立玉井國民中學輔導室
三、徵才職務:臨僱特教助理員 1名。
四、工作內容: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特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五、資格限制: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有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六、薪資:以鐘點費方式支應,聘用日期預計為 107年 8月 30 日起至 12 月 28 日止,服務週數約 18 週,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每小時以 140 元計(含勞健保、離退金)、每天服務 7 小時,薪資請領總額以教育局核定金額為準。
七、管理方式:
(一)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二)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八、報名應備文件:
(一)求職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列印或至本校輔導室索取)。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求職報名表)
以上(二)、(三)證件請於面試時攜帶正本繳驗,未帶證件者恕不面試,繳驗後當場發還。
九、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填寫「求職報名表」連同報名應備文件,即日起至臺南市立玉井國民中學輔導室(地址:臺南市玉井區大成路 152 號)親自繳交相關文件,報名期限至 107 年 8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12 : 00 止,逾時恕不受理。
十、遴選方式: 107年 8 月 29 日(星期三) 15 : 00 至玉井國中輔導室面試。
十一、錄取與分發:
(一)依徵才類職缺擇優錄取,並擇優錄取備取 1-2名,依序遞補候用。
(二)錄取名單於 107年 8 月 29 日(星期三) 18 : 00 時前公佈於本校網站首頁並電話通知當事人。
(三)錄取人員需於 107年 8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親自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契約簽訂,未完成簽訂者,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二、注意事項:
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十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輔導室江明晃組長,電話 06-5742214#17。
聯繫電話:(06)5742214#11
聯絡單位:玉井國中教務處
臺南市玉井國中反霸凌投訴專線:
06-5742214#12
反霸凌投訴信箱:
dehua119@tn.edu.tw
台南市教育處申訴及反霸凌專線:
06-2959023
教育部申訴及反霸凌專線:
0800-200885
婦幼保護專線: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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