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軍公教人員專(兼)任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職務,再以該身分兼任其他相關團體職務之兼職費規範事宜,詳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釋示,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9 月 15 日總處給字第 112400165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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