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滑動圖 (a.png)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4-21 | 點閱數: 296

主旨:函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有意介聘至臺北市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之規範如說明,惠請轉知有意申請介聘他縣市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5 年 4 月 8 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人字第 10533281300 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國民中學專(兼)任輔導教師校內任滿聘任職務三年後,符合兼(專)任輔導教師資格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准予轉任兼(專)任輔導教師。
 

https%3A%2F%2Fwww.yjjh.tn.edu.t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55
:::

臺南市低碳示範校園認證

校訂課程成果網站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聯繫電話:(06)5742214#11
聯絡單位:玉井國中教務處

玉井國中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
玉井國中個人資料保護區

反霸凌申訴專線

臺南市玉井國中反霸凌投訴專線:
06-5742214#12
反霸凌投訴信箱:
dehua119@tn.edu.tw
台南市教育處申訴及反霸凌專線:
06-2959023
教育部申訴及反霸凌專線:
0800-200885
婦幼保護專線:113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

:::